討論:精神病
精神疾病的發(fā)病機理
心理作為人的活動的天然動因和必然伴隨物,是生物發(fā)展到一定的階段才出現的一種反映形式,是以特殊方式組織起來的物質──神經系統,特別是腦的反映機能與產物。人的一切心理、行為活動只有在各意識層面的本能協同協作下,為有意義的合理性主導需求進行著有動機和興趣、有進展和獎賞的斗爭,人腦才能體驗到自信、愉悅等積極的情緒,才能成為正常人。否則,就要受到懲罰。就像人的胃這一器官,是生命進化的結果,是用來消化和吸收食物,滿足生命體生理需求的。如果像厭食癥患者那樣毫無食欲、味同嚼蠟地進食(類似進行著無動機、無興趣斗爭的抑郁癥),或專門吃些生魚生肉等消化不了的食物(類似進行著無進展、無獎賞斗爭的神經質癥),違背了作為生命進化結果的胃的活動規(guī)律,當然要受到懲罰。
再進一步形象地比喻:斗爭就像撞鐘,情緒就像鐘聲。只有用正確的方式撞擊鐘的正確位置——鐘體的下沿處,鐘才能發(fā)出鏗鏘優(yōu)美的正常響聲。如果毫無心勁、有氣無力地撞鐘(類似進行著無動機、無興趣斗爭的抑郁癥),或固執(zhí)地去撞擊鐘的中部或中上部(類似進行著無進展、無獎賞斗爭的神經質癥),自然產生不了正常的鐘聲。鐘聲客觀存在,我們不能左右,但是我們可以選擇正確的撞鐘方式和撞鐘部位,只要撞鐘的方式和部位選對了,鐘體就能發(fā)出正常的聲響。同理,情緒的產生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,客觀存在,我們不能左右,但是我們可以選擇正確的斗爭方向和斗爭方式,只要為有意義的合理性主導需求進行著有動機和興趣、有進展和獎賞的斗爭,就能體驗感受到自信、愉悅等積極健康的正常情緒。
“需求斗爭獎賞”是人類正常生存發(fā)展進化的前提和基礎,沒有需求,沒有斗爭,沒有獎賞,人類就不會進化和發(fā)展。同理,進化發(fā)展到今天的人類,如果迷失斗爭方向,喪失了需求動機和斗爭熱情,不愿再進行斗爭;或者違背規(guī)律,選錯斗爭對象,斗爭了而毫無進展,不能獲得愉悅獎賞,就必然要產生負面的消極情緒,乃至發(fā)展為心理疾病。
根據[需求斗爭獎賞規(guī)律],可以把人的需求斗爭方式分為以下幾種主要類型,它們交織交錯,充斥人生,但總應以正常人的需求斗爭方式為主。一旦其他類型的任何一種占據主導地位,形成習慣,成為常態(tài),那就是不正常的生存生活方式,會使人產生不正常的精神情感。
1.為有意義的需求,進行著有動機和興趣、有進展和獎賞的斗爭(正常人)
正常人的需求斗爭方式是:為滿足有意義的合理性主導需求,進行著有動機和興趣、有進展和獎賞的斗爭。有意義的需求是生命要求和價值體現,動機和興趣是主觀感受,進展和獎賞是客觀效應,只有這三者能同時呈顯于人的行為付出時,才算得上正常人的需求斗爭方式(自我實現),這樣的人生才會充實、幸福、有價值。“需求、斗爭、獎賞”是相互聯系、相互作用的統一整體,不可分割、不可偏廢。一旦嚴重分割、長期不協調,即說明人的心理、行為活動偏離了正常人的需求斗爭方式,就可能產生心理問題。凡事有度,正常人的“需求斗爭獎賞”總處于整體平衡狀態(tài),即便偶爾有所偏激,也是應激性、過渡性的行為。比如,無所事事會百無聊賴,必須做不感興趣的事會郁悶,面對強大敵手的威脅會害怕,面對弱者的無理頂撞會憤怒,面對不稱心而又左右不了的客觀事實會急躁和無奈……為了更好地生存繁衍,基于生命的本能認知、判斷和反應,人都會有七情六欲、喜怒哀樂,遭遇不順心的事而產生相應的不良情緒是正常的,也比較容易被感知和消解,但如果長期感受著不適情感,那就要警惕了。量變引起質變,積勞易成體疾,積郁易成心疾,長久地勞累能引發(fā)相應的生理疾病,長久地體驗不良的情感勢必要引發(fā)心理疾病。因此,無論是從生存生活、健康身心的角度,還是從改造自然、造福人類的角度,都要求我們樹立正確的世界觀、人生觀、價值觀,發(fā)現并找到適合自己的奮斗目標,立足現實,實事求是,為滿足有意義的主導性需求而斗爭。
2.為無意義的需求,進行著有動機和興趣、有進展和獎賞的斗爭(麻木頹廢)
隨著生產力的不斷發(fā)展,物質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,將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從繁重乏味的生產勞動中解放出來,人們將會更有條件去追逐更高層次的需求,以實現自我、實現個性的全面發(fā)展。在為滿足需求的斗爭中,要警惕“游戲人生”的生活方式。把娛樂游戲當成人生常態(tài)的生活,雖有主導需求,有為滿足需求進行斗爭的動機和興趣,其間,也能體驗到相應的刺激和愉悅,但這種主導需求并沒有真正的意義和價值,娛樂游戲總歸是“游戲”,它不承擔責任,也產生不了任何的正面效應和建設性貢獻。玩樂只能是業(yè)余的一種放松性休閑方式,而不應該成為人生的常態(tài),沉迷其中只會使人麻木沉淪,虛度年華。“人活一世,草生一秋。”人的一生短短幾十年,轉瞬即逝,萬事成空,既然能幸臨人世,就應該用心去體驗和感受,用心去學習和工作,把主要的時間和精力用在社會的發(fā)展進步和人類的生生不息上,用在有價值的興趣上,唯此,才能不虛此行,無憾終生。
至于為負意義的需求進行斗爭,則是不成立的,更談不上進展獎賞。假公濟私、損人利己等產生負價值的行為,是法律和道德所不容許的,會受到當量性的懲罰。反之,如果其成立,甚或還大行其道,則說明社會還有不公正、不合理的地方,社會意識形態(tài)還有不健康的一面,需要進一步加以改進和改造。
3.脫離斗爭(平庸困頓)
勞動創(chuàng)造了人,人不能脫離真正意義上的勞動。沒有壓力和動力,無需求,無斗爭,那是懶散,是碌碌無為,這樣的人生會空虛無聊,生活會蒼白索然;有需求,無斗爭,那是空想,是做“白日夢”,這樣的人生會迷惘困頓,生活會虛幻潦倒;有需求,但茫然無措,脫離具體斗爭對象,進行空泛的斗爭,那是浮躁,這樣的人生會糾結虛無,生活會焦灼郁悶。生命不息,奮斗不止。人生就是一個奮進的過程,只有追尋需求目標,從事自己熱愛并對社會有益的工作,才能安身立命,體現價值,才能感覺充實和幸福。
4.無主導需求,進行著無動機、無興趣的斗爭(抑郁癥)
無主導需求,并不是沒有需求,只是基本需求得到滿足、某種目標得以實現或換了新環(huán)境后,患者沒有了能提起斗爭興趣和熱情的主導性需求目標。雖然患者也可能有必須斗爭的心理和環(huán)境壓力,但就是意識不到問題的解決對社會或個人具有的現實意義,產生不了斗爭的動機、興趣和熱情,總提不起精神,缺乏斗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。沒有了主導需求,他們長期進行著一種無動機、無興趣的斗爭,即便有時也有進展或成果,但患者卻沒有渴望進展或成果的需求心理,因此也體驗不到應有的愉悅獎賞,形成不了“需求斗爭獎賞”的良性循環(huán)。抑郁癥患者,或者極為孤獨,或者疲于應付日常生活,根本就不清楚活著的價值所在。
高爾基說:“當大自然剝奪了人類用四肢爬行的能力時,又給了他一根拐杖,這就是理想。”人生就是一場滿足需求的斗爭過程,人生的最大樂趣就是通過斗爭獲得自己想要的東西,當一個人不再有能夠激起斗爭興趣和熱情的主導需求時,他的生存空間也就被剝奪了。
5.有主導需求,進行著無進展、無獎賞的斗爭(神經質癥)
神經質癥患者是以消除主觀放大了的身心不良認知感受為主導需求,偏離了正常人的需求斗爭方向,選錯了斗爭的對象,進行著無進展、無獎賞的斗爭。在一定條件下任何人都有可能出現神經質癥的癥狀。如初次在眾人面前演講,會感到緊張;經過辛苦努力,學習成績仍不理想,會感到自卑;聽說別人發(fā)生煤氣中毒事件后總覺得自家煤氣閥口沒關好,不反復檢查就放心不下;遭遇不幸后,難以接受和面對現實,不安于現狀;等等。對于大多數人而言,這種緊張和不安的感覺是生活中正常的、必需的心理和生理現象,事過之后就會淡化和消失。但某些特殊素質者則會主觀上把那些正常的反應和感受視為逆端,會威脅到自我個體的成長發(fā)展,因此,總想拼命消除之,否則就會心理不安,甚至會有危機感。而這種無能為力、無進展獎賞的斗爭,只能使人進一步產生焦慮和自卑,使人更加注意不適情感,更加過敏,形成精神交互作用(精神的交互作用加上人的暗示作用,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奇異的感覺),陷入惡性循環(huán),從而使這種不安感被病態(tài)地固定下來,影響到正常的生活,形成神經質癥。因此,神經質者所做出的種種努力,其結果只是不斷地創(chuàng)造著神經質癥狀,并使其遷延不愈。
對神經質素質者來說,講道理和認知是不會奏效的,因為患者本人也可能知道這種斗爭是沒有道理的,是在杞人憂天、作繭自縛,但其他意識層面的本能斗爭往往不是人的主觀意志所能把握的。人的注意力興奮點不能同時集中在兩個或多個方面,“順應自然,為所當為”能刺激人的正常的精神互動機制,并使之產生熱灶效應,阻斷精神交互作用,避免陷入惡性循環(huán),其實質就是使人不再進行無進展、無獎賞的斗爭。
6.逃避斗爭(癔癥)
遇到所謂的危機或壓力時,癔癥患者也有趨利避害的主導需求,但他們卻不自覺地采取了逃避斗爭的方式,昏迷狂亂、神游物外、蒙蔽視聽、痙攣痛苦。針對某種特定的場景和特定的對象,這種逃避斗爭的方式或許臨時能起到一定的作用,對發(fā)病者本人有一定的好處,但絕大多數情況下,這種逃避斗爭的方式是無濟于事的,只能給患者帶來更大的損失和傷害。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,如果癔癥患者在荒山野嶺遭遇了虎、狼之類的猛獸,這種逃避斗爭的方式則很難使他有逃生的機會,因為猛獸是不會被這種現象嚇退的。逃避斗爭是對滿足需求的斗爭環(huán)節(jié)的不自覺放棄,缺失了解決矛盾的斗爭過程,矛盾就無法得到解決,如此一來,仍在運行中的矛盾勢必會給當事人造成傷害。
7.無法正常斗爭(精神病)
一般而言,置身不同處境的不同的人,產生何種需求、如何進行斗爭、會引發(fā)出怎樣的情感,本是一個連貫性的過程,這種因果機制的正常運行,能使人更好地生存下去。意識是人腦的機能和屬性,人腦是意識的生理基礎。精神病患者的腦功能出現了問題,不能像正常人那樣進行正常的認知、感受、思維,也就不存在遵循規(guī)律,因而也無法正常斗爭。這種人思維紊亂、神志不清,甚至對保護照顧他的人也“翻臉不認”,難免要被環(huán)境、被社會無情地淘汰。法律規(guī)定重癥精神病患者不應當結婚或者暫緩結婚,除了基于婚配當事人的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的考慮外,精神病在遺傳上影響人口素質也是一個重要原因。
總之,“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”,遭遇困惑,精神情感出現波動和異常時,我們有必要對照需求斗爭獎賞規(guī)律,對產生不良情感的原因進行分析,以便及時調整,及時解脫,以過上高質量的生活。當然,社會也應始終堅持以人為本,追尋人類需求總目標,制定合理規(guī)范的活動規(guī)則、管理體系和運行機制,創(chuàng)造公平公正、民主法治、自由平等的社會環(huán)境,多提供能使人置身其中、激情奮斗、甘于奉獻的崗位平臺,以使人都能各盡所能,各得其所,安居樂業(yè),幸福生活。